“面”、“耻”与中国人行为之分析
出版时间: 2006年06月
近百年以来,凡是留心观察中国人行为的人,不论是外国人或中国人,不论是学者或文学家,几乎都认为支配中国人社会生活的一个核心原则是“面子”的观念。也许不是偶然的,据我所知,第一个提出这个看法的是一位外国的传教士,史密斯(Arthur Smith,即明恩溥——编者注)在他1894年的《中国人的特性》(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一书的第一章就讨论到中国人的“面子”。显然,一个西方文化背景的人,当接触到中国社会时,他对中国人的“面子”观念是很容易意识到的。当然,“面子”并不是中国文化的专有品,但西方社会很少有像中国人那样浓厚的“面子意识”。五十年前,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认为统治中国的三女神是“面子、命运和恩典”,而三女神中,面子又比命运、恩典更有势力。在他眼中,中国社会之所以不能有民主、法治、乃至安全的交通,都是由于“面子”作祟。鲁迅在对中国国民性的一些敏锐观察中,当然没有放过对中国人的“面子”的鞭挞。他认为中国人,特别是“上等人”,什么事情都“爱面子”,这是一种“面子主义”,“面子主义”无非是一种虚伪的道德观。在姚文元手里,“面子”便成为“资产阶级”专有的道德标签了,而共产党是要彻底铲除这种“面子主义”的。诚然,在六十年代或以前的共产主义小说中,一位学者在分析中指出:“新公民画像中自然没有‘面子’的地位,面子的问题是完全不存在的。”但“面子意识”在社会主义中国内地的实际生活中显然没有消失。至于在台湾和香港的中国人社会中,“面子”,像人情一样,仍是支配人际行为的重要的文化概念或原则50384491。诚然,“面子”可视为中国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社会事实”,即它不止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中,也是外在于个人,而独立存在于社会中的。“面子”二字在日常生活中是常用的,但在高文典册中则很少甚或没有提到;不过,这并不表示这个文化概念只落在下层文化或小传统中,事实上,中国最重要的儒家典籍《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中所屡屡提到的“耻”的概念即与“面子”有密切关联的。一般的观点是,当一个人“面子”受到损伤时(失面子)便会产生一种“耻感”。西方社会科学者在分析中国人行为时,常把face(面子)与shame(耻)两个概念连在一起,而有不少学者把中国或东方其他文化称做是耻的文化(shame culture),与“耻的文化”相异的有些西方文化则称为罪的文化(guilt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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