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出版时间: 2016年07月
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城乡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平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群众在城
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改革任务,
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光明新区成立以来,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辖区社会组织得到长足发展。
为掌握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社会建设局对新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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