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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
肖婷婷
出版日期:
2016年9月
报告页数:
17页
报告字数:
13723字
所属图书:
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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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中长期激励的手段各有利弊,需要因人而异。企业是否实行股票期权要从四个方面出发进行考虑:一是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激励职业经理人搞出好的业绩,特别是中长期的业绩,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是否可以使企业所有者——全体人民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三是企业负责人是否可以完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负责,即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具有完全的决定权,人财物具有完全的处置和支配权,对企业运营效果、盈利或者亏损即经营业绩承担完全责任。四是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防止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关键词:

国有企业高管中长期激励

作者简介:

肖婷婷: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薪酬研究室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收入分配、企业薪酬管理等。

文章目录
·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实施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存在问题
  • 1.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中长期激励的理论基础不扎实
  • 2.中长期激励的形式过于单一
  • 3.实行中长期激励的范围不明确
  • 4.业绩评价体系不完善
  • 5.监管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完善
  • 6.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
  • 7.委托代理链条过长
  • 8.缺乏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基于上市公司高管股票期权的实施效果分析
  • (一)研究基本框架
  • (二)数据说明
  • (三)统计结果
对策建议
  • 1.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中长期激励的手段应多样化
  • 2.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股票期权的必要性
  • 3.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股票期权的条件
  • 4.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股票期权的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