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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川西北高原牧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作者:
刘世庆 许英明 林彬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
报告页数:
34页
报告字数:
30300字
所属图书:
高原牧区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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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作为公共产品,它是有价值的,而对生产这种公共产品者要进行生产成本的补偿,同时要求使用者要进行相应的付费。长江上游高原牧区的农牧民,祖辈生存在这块土地上,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耕种放牧来满足他们的温饱和日常生活发展所需。但从社会角度来讲,森林植被草地资源不仅有经济意义上的商品价值,而且还具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等意义上的生态功能,其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远远高于当地农牧民的经济收入价值。但是由于当地农牧民进行生态建设与保护,很难从市场上自动获得经济效益和补偿,而生态建设保护所产生的受益区域在经济发展中也不会主动承担对于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中人们所付出的成本。因此,资源与环境作为公共产品的良性发展不可能完全经由市场机制来自动完成。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寻求一种途径,由此搭建起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与生态和社会价值之间的桥梁,最终求得二者之间的平衡和协调。
关键词:

长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高原牧区川西北

作者简介:

刘世庆:

许英明:

林彬:

文章目录
理论基础 生态补偿相关理论概述
  •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及内涵
  • (二)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
国际经验 国外生态补偿模式与借鉴
  • (一)政府购买模式
  • (二)市场自愿模式
  • (三)三方合作模式
  • (四)生态产品认证计划
我国探索 我国生态补偿的政策回顾
  • (一)政策背景
  • (二)补偿模式
  • (三)补偿手段
  • (四)效果评价
政策取向 长江上游川西北高原牧区生态补偿政策的总体思路与政策目标
  •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 (二)总体思路
  • (三)政策目标
补偿办法 长江上游川西北高原牧区生态补偿途径及制度创新
  • (一)自我补偿和统筹补偿
  • (二)行政管制和经济调控
  • (三)“以工代补”和直接补偿
  • (四)探索区域生态市场补偿和区域生态民间补偿方式
  • (五)完善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各项生态工程
  • (六)因地制宜,提高高原牧区补偿标准
保障措施 长江上游川西北高原牧区生态补偿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 (一)确立主体功能区的法律地位
  • (二)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
  • (三)完善公共财政补偿政策
  • (四)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