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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澳门的政治发展

作者:
冷铁勋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
报告页数:
27页
报告字数:
22406字
所属图书:
改革开放与澳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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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在1849年前,中国政府在澳门设有管理机构,仍完全拥有澳门的主权和治权。1849年后,葡萄牙人趁晚清政府的虚弱改变了驻澳性质,实际掌握了澳门的行政管治权,但澳门主权仍属中国。澳门作为中国固有领土,虽然治权有所变化,但澳门从未成为任何形式意义上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葡萄牙人入据并占领管治澳门的四百多年间,华洋共处分治,创造出独一无二的澳门历史。其间,澳门社会内部结构长时期并无大的变化,即使葡萄牙人管治澳门期间,中国对澳门的影响亦未完全丧失。澳门社会内部结构大的变化,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葡萄牙推行非殖民化政策、颁布《澳门组织章程》时才开始,澳门的政治体制也是从这个时候才开始有了一些变化。但在葡萄牙管治澳门的很长时期内,广大澳门居民尤其是当地华人并无真正的公民权。随着中国内地改革开放,中国政府确立了对澳门的“一国两制”方针。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中国政府通过与葡萄牙政府谈判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澳门问题,于1987年签署了中葡联合声明,规定中国政府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由此迈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澳门居民对澳门前途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才开始逐渐高涨起来。1993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为澳门的政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基本法开始实施,澳门进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历史新时期,澳门的政治发展也由此迎来了一个新发展,形成了一套有特色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崭新政治体制,行政与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独立。这套政治体制既保留了澳门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也适应了澳门回归祖国后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回归后的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

澳门政治体制“一国两制”

作者简介:

冷铁勋: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澳门回归前,曾在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其间,参与了澳门法律本地化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服务。2001年至2010年,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工作,先后担任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和第三庭庭长。2010年8月至今,获聘到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从事研究、教学工作,任职副教授级研究员。主要专著有《澳门公司法》《澳门法律本地化历程》《澳门基本法辅导提纲》,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文章目录
·《澳门组织章程》与澳门地区有限自治地位的确立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与澳门过渡时期的政制调整
  • (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实事求是和改革开放的产物
  • (二)澳门过渡时期的政制调整
“一国两制”实践下澳门的政治发展
  • (一)澳门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法的制定及其修订
  •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制定及其修订
  • (四)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