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面对社会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安徽市域社会治理在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体系、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但是在社会组织监管、基层自治规范化、风险源头治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心理服务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预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生产和生活方式变化、信息技术革新浪潮的新形势新挑战,“十四五”时期须着力围绕人的现代化,完善治理框架、提升治理能力、抓住精准治理,在市域单元下促进融合治理,并根据地域特色创新差异化治理模式,从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等五个方面进行政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