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实践中,保障性住房租金基本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进行逐一评估逐一报批,同时基准租金与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直接挂钩,并根据不同群体收入状况,实施不同的优惠比例。2018年,深圳市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到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下统称“公共住房”)共100万套左右,公共住房呈“数量多、区域广、分布散”特点,原有单个项目逐一评估,租金直接和市场商品房价格挂钩的定价模式存在效率低、耗时长,租金易随市场“水涨船高”等问题,不能有效发挥好公共住房“稳定器、压舱石”作用。为一揽子解决以上问题,切实发挥好公共住房民生保障功能,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深圳市自2018年起,大力推动公共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通过创建全市统一的公共住房定价平台,建立以市民可负担性为基础的基准租金制度,推动实现租金定价信息化、标准化,大大提高定价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保障家庭的住房负担,让市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