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只要存在公共权力,执掌这一权力的管理者就有可能将公共权力进行非公共的使用,将之转化为一种特殊商品,产生交换行为。腐败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的,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其他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都存在形形色色的、不同程度的腐败。可以说,腐败是权力的伴生物。但腐败还不是使社会免疫系统丧失功能的“艾滋病”。针对腐败活动,社会机体通常是会有所反映的,它通常会动员种种健康力量与腐败做不懈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