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潮给城市带来了一批特殊的市民。尽管来到城市的农民工已经基本像市民一样地生活、工作,但我们只能说目前农民工的身份转换仅仅达到准市民的身份。“准”的含义就是:无论是农民工本身还是城市居民,都没有将长期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群体视为城市居民,农民工作为群体还无法享受市民的待遇,无法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在新世纪,准市民的权益问题及其与城市、市民的融合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