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层面的社会管理是我国整体社会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这并不是因为县干部水平低,而是与县域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解决问题资源的有限性,以及群众的法制观念薄弱有密切关系。县域是我国社会管理结构系统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单位,可以说是政府管理大厦中的基石。与中央政府相比,除了国家层面的军事、外交职能外,其他的职能几乎都有。与乡级政府相比,县政更是一个微观的社会系统,县域层面的矛盾错综复杂,既有全国性的普遍的社会矛盾,又有地域性的、特殊的、具体的社会矛盾。县级层面的管理者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矛盾,他们无法空谈理论原则,要在实践层面解决具体问题,而诸多制度性的矛盾、政策性的矛盾,县域层面的管理者是无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