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部分农村中,除农业外,还普遍的存留着一种比较原始生产状态的手工业。其生产组织,或则由一家经营,或则由数家组合经营;其生产场所,或在家宅中(家庭手工业),或在家宅以外的作坊中(作坊手工业);其生产性质,或则附属农业成为农家副业的一种,或则脱离附属地位独立经营——都是随着农村的客观环境而为适当的配合,对于农村以及社会经济贡献颇大。
张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