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行政效率这是近年来一个很响亮的口号。行政效率的应该提高,自然是万分的必需,不过一提到行政效率大家都只把眼光放在一个“快”字上面,这实在是一个很严重的误解。这两年来笔者从事于乡村行政的实地调查,今愿就县级以下的情形陈其利弊。在报章上我们时常看见到许多位县长因为对于某项政令推行得快而得到了省府的嘉奖,又看见各县县长对于所属的乡镇保甲长也采用着同样的办法,于是由县府而乡镇而保甲对于一切政令的推行,均以快来竞争,“要快”在行政上就变成了一种风气。这种风气的造成,利弊兼有,利在许多要政的推行大体都能遵限办完,弊在造成了一种重结果轻程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