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的秋季,因为担任呈贡县一部分的调查工作,常在乡间往来,而且又常住在各处的乡公所和保公所里。地方行政的形形色色,耳接目击,不容许我不加注意。我曾在书本、杂志以及各种法规汇编上看过不少关于保甲制度的规定、记载和讨论,可是在我眼底所表现的种种却似乎另外是一套。也许就是出于这种好奇心,我时常拉着乡下的朋友闲谈这些问题。愈谈愈感到这问题的重要,认为值得加以研究一番。这年冬天,我加入了云南大学社会学研究室,得到实地调查的机会。从这年十二月起到翌年三月止,我有三个月住在呈贡县三十二个村落进行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