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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制度应采用的组织原则

作者:
田培林
出版日期:
2022年12月
报告页数:
5页
报告字数:
3303字
所属图书:
西南联大社会学 第一辑(全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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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是人类团体生活中的一种原始的机能,所以到了近代,教育的事业,也渐渐的变作了国家组织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部门。因此在每一个重要的变迁时代中,教育事业的组织,也不免多少的跟着发生变动。鸦片战争之后,教育设施方面,添了些新的花样;庚子之役,更进一步澈底的把教育制度重新的订正一下;民国成立以后,又有一次变动;五四运动之后,过了不久,“六三三”的新学制又公布了;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也陆续的变动了几次;七七抗战以后,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自然在教育方面,不能不有新的实现。新县制下边基础教育的普及,以及培养中学师资的师范学院的设立,在这些新的设施中,可以说是最值得称道的。中学教育是各级教育中的中心,所以每逢教育制度变动时候,总是在中学教育一段中特别注意。可是,如果只有教育制度的改变,而无适当的师资,任何好的合理的制度,也不容易发生什么效果的。过去几次的学制变动,都是没有合理的教师来担负实行新的学制的责任,结果都是走入了失败之途。抗战后,不冒然的作变更学制的行动,先作培养师资的准备,可以说是从过去的失败中得到的教训。至于共同的普及的基础教育,那是建立现代国家最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在抗战建国的时代中,军事第一的口号下,也不能不对于这一方面特加重视。此外如音乐教育的提倡,训导制度的实施,以及边疆教育、社会教育的推进,虽然都值得称述,可是比较起来,总不如中学师资的训练与基础教育的<不>奠定那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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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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