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2年至今,黄河流域九省区在生态保护和修复、水沙调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污染治理、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仍面临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频发引发黄河治理难度加大、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仍然较强、“双碳”目标与能源粮食安全保障任务赋予双重使命等挑战,未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从控制污染转向系统治理、从条块分割转向协同共治、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转向顺应自然休养生息、从高碳增长转向绿色低碳发展、从非均衡转向流域均衡发展。黄河流域九省区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在完善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黄河流域绿色发展能力、激发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载能力、加快黄河文化体系建设、提高黄河流域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