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理念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志愿服务组织以1949年共青团青年志愿垦荒队为“起点”,从198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并逐步形成规模,经历了“学雷锋”的初步探索期、与国际接轨的快速发展期、志愿服务理念普及期和志愿服务法制化的实践期。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理念明确出现在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志愿服务条例》中,具体体现为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当前,在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的进程中,需再次确认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突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志愿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精神
高浣月: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特定群体权利保障。
徐爽: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人权法学。
赵海全: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