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残障者代表组织(DPO)为线索的中国残障权利运动史,可以分为空窗期(1978年前)、起步期(1978年到1990年)、萌芽期(1990年到2006年)、勃发期(2006年到2016年)和调整期(2016年迄今)。空窗期没有残障权利运动。起步期残障组织主要由政府发起或最终被政府兼并。萌芽期本土DPO开始出现,国际DPO开始进入中国。勃发期中国DPO数量增加,倡导机能深化,服务机能初现,涉残社会企业数量增加。调整期DPO数量和资金来源减少,对政府依赖加深,并开始更多地向服务组织转型。
助残社会组织残障者代表组织残障权利运动
邱振亚: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王翌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