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广东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率先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综合监管体系、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创造了社会组织发展的“广东经验”。本文系统总结了广东社会组织发展的做法、成效和主要特色,指出了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在政社分开的基础上加强政社合作,走一条社会法团主义的独特发展道路。
创新社会组织体制
邓智平: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与现代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社会学、现代化理论与实践。
郑梓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