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国家。中国政府已经识别并确定的民族有56个,其中汉族是主体民族,其他55个是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分布在全国50%~60%的土地上。据2004年公布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数据,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能用汉语方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86.38%,能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46%。中国语言文字使用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语文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