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族政治意义上的自治产生于统治民族和被统治民族之间的暂时妥协,存在着排他性和从属性这一对难解的矛盾。中国等当代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治生活已经超越了传统的自治观念,实际已走上了民族共治的道路。民族共治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它是“后自治”民族政治生活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与民族政治民主和共和“三位一体”的命题。当代民族政治理论应当以共治为核心思想进行构建,并赋予自治新的含义:“民族政治性组织合法”加上“民族政治人格平等”,应当成为自治的新概念,对此可以“当家作主”来界定;由这种新自治观出发,共治就是一个必然的结论,二者的关系也可以得到科学的解释。民族共治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是批判各种片面的和非理性民族政治观念的武器,而实践价值则在于它是建设多民族统一国家、实现民族关系平等、自由与和谐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