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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研究

作者: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出版日期:
2015年6月
报告页数:
21页
报告字数:
18335字
所属图书:
2015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摘要:

广州市萝岗区从2009年起,率先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这是地方政府构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有益尝试。可以通过建立全省统筹的法律人才储备库、推动公共服务机制创新、强化考核和评议制度建设、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法规等4个方面,对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萝岗区基层治理依法治国法律顾问制度

作者简介: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课题组:执笔人:谭苑芳,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院长助理

文章目录
萝岗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特点分析
  • (一)设立试点,稳步推广
  • (二)扶助起步,多方跟进
  • (三)完善体系,规范运作
  • (四)立足公益,鼓励开拓
萝岗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社会效果
  • (一)以案说法,开辟了普法宣传新路径
  • (二)以法维权,改变了基层纠纷处理方式
  • (三)循法而治,创造了农村治理新格局
  • (四)送法入村,培育了专业人士公益情怀
  • (五)以法为纽带,构建协商民主运作平台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矛盾及经验启示
  • (一)基层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存在悖谬
  • (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践中的两对矛盾
  • (三)萝岗区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经验启示
完善与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实施全省统筹,建立法律人才储备库
  • (二)推动机制创新,确保提供足量、便利的公共服务
  • (三)强化考核和评议制度建设,突出反馈机制的作用
  • (四)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法规,进一步规范律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