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四川省彭州市三界镇X村一组人,1976年出生,1998年结婚,丈夫是早已相识的初中同学,1999年生下一女儿,2008年离婚,离婚时女儿9岁。朱某的娘家村挨着婆家村,两村都是成都平原村,土地肥沃。她当姑娘时在娘家分了1.2亩土地,结婚后户口迁出,土地被娘家村收回。朱某的婆家有公公、婆婆和丈夫三口人,姐姐已出嫁,她嫁过去时,刚好碰上婆家村四年一次调地,结婚时姐姐土地没被收回,刚好她嫁过去顶上。婆家人均8分地,共有4个人的地,孩子3岁后朱某和丈夫与公婆分家,她家分了3个人的地(朱某、丈夫、女儿,女儿是接了一个人的地),共2.45亩。现在,她要回的是1.6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