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要求扬州从区域规划、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等七个方面开展跨江对接融合,并在财税政策、园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改革发展、土地利用、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扬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区域合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扬州跨江融合的关键环节,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区域合作融合发展扬州
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课题组:范天恩,扬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负责人);胡新林,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副处长;赵明(执笔人),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副处长;万东民,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