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因受灾地域的特殊性,各级政府、相关机构及社会各界在抗震救灾阶段就开始提及羌族文化的保护问题。在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最早提出国家级“羌族文化保护区”规划建设建议后,2008年5月22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温家宝在北川县指出,北川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要保护好羌族特有的文化遗产,即使县城迁建到新的地址,也要做好保护工作,要保护好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的古老文化和文明。时隔两天,5月24日在汶川县映秀镇温家宝再次强调,要保护好羌族古老的文化和文明。5月30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四川地震灾区羌族文化抢救和保护座谈会”。6月1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华文化学院联合主办“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座谈会”,并发出《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倡议书》。四川省文化厅于6月3日公布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初步重建方案》,该方案计划在该保护区中保持羌族原有的建筑风貌、民风习俗、祭祀礼仪,以体现羌族文化的原生态环境和地质结构特点。6月8日,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条例中多处提及羌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部还制定了《地震灾区羌族文化保护工作方案》,并与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共同成立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小组。在实施以上政策及措施的大背景下,11月14日,由文化部命名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仪式,向四川省、陕西省授予“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牌。刘延东在会上表示已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上动向充分显示出了中央及地方省对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积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