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是国家行政建制的重要层次,覆盖了全国的农村和80%以上的人口,担负着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使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在我国中西部和东部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县(市)仍然以传统农业和初级产品生产为主,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利用率和农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和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实施“科技强县富民专项行动”,依靠科技培育和发展县域特色支柱产业,促进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是科技服务“三农”、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