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至今已经62年,在国际妇女运动和各国性别平等事业的推动下,本着“支持、促进和保护每个人的人权,人皆生而具有平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致力于争取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融入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公约或宣言,产生了积极重大的影响,其中最有影响和约束力的文书有三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消歧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北京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BPFA)和《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MD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