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11459443”的部署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燎原之势迅速发展。服务与接受服务是一对孪生体,供需双方无疑是构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两大支柱。因而从供需机制入手进行理论探讨和实际构建,对于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湖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供需机制
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组:课题组组长:谈敬纯,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课题组成员:王铁军,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李铖,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