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和国际意识形态的影响下,东南亚一些国家掀起了反华排华浪潮,大批华侨被迫归国。中国政府为安置这些受排挤回国的华侨,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于福建、广东、广西、江西、云南、海南、吉林等7个省区陆续兴办了84个国有华侨农场(林场)。其中,41个是五六十年代为安置马来西亚、印尼、缅甸、印度等国归难侨而设立,43个是70年代末为安置越南归难侨中国将由于排华或战争等原因不得不回国的华侨华人称为“难侨”,将自愿回国者称为“归侨”。实践中,中国并未对二者进行严格的区分,常将二者相提并论,甚至有时只以归侨一词以概之。本文将70年代末被迫回国的越南华侨统称为越南归侨。而设立。从人数上看,华侨农场安置的越南归侨有16万之多《中国华侨农场简介》,中国侨网,http://www.chinaqw.com/news/2005/0920/68/314.html。,马来西亚、印尼、缅甸、印度等国归侨共计8万来人。如此看来,安置越南归侨的农场占了全国华侨农场的一半,农场安置的越南归侨人数达全国华侨农场归侨总人数的2/3,因而,华侨农场整体上说具有越南归侨集中的特色,有关越南归侨社区的研究也因此具有代表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