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到2018年,我国残障人70751173权利保障取得明显进展,主要表现为:在立法保障层面,制定了新的法律法规,残障人权利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并且确定了一系列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重要原则,包括禁止基于残障的歧视、合理便利和融合教育原则等;在司法保护层面,我国进一步做好残障人权利保障普法宣传工作,完善残障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但是,我国残障人权利保障仍面临着问题与挑战,需要推进反残障歧视立法,拓展合理便利的适用领域,以及完善融合教育的配套措施。
权利保障《残疾人权利公约》残障
张万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人权法、残疾人权利保护等。
刘逸君: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