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培峰:陕西横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中心主任。199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1996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硕士毕业,2003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学位。曾为基层法院法官、地方高校教师,2003~2006年在清华大学N G O 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 为人权理论、非政府组织立法与管理。主要研究成果有:《社团管理的许可与放任》(《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 )、《文化、权力网络中权利诉求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法学》2 0 0 5年 第5期 )、《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几个问题》 (《学海》20 05年第5期 )等,并有《结社自由及其限制》等论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