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从来都不单纯是农民问题。围绕农地产生的权力、权利和利益,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总是以某种激烈的程度展开,而且,这种利益博弈往往在利益集团的规模上发生,表现为一些利益集团凭借政治或经济强势直接对土地所有者的利益进行侵夺。在许多情况下,利益博弈的结果是制度化的,由此形成的利益格局趋于恒常化,后续博弈结果则变得可以预期。中国现行农地制度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缺陷,这些矛盾和缺陷不仅根源于土地制度自身,更根源于许多其他相关社会经济制度安排。首先,制度安排确立过程的设计缺少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农民的参与;其次,各种制度安排的目标与其实现手段不匹配,并且相关制度的目标相互矛盾;第三,相关制度对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缺乏均衡的安排。制度缺陷的现实结果是利益相关者围绕土地进行的利益博弈格局严重失衡,作为以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共同拥有土地所有权并作为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成为弱势方,其利益受到严重剥夺。导致这种格局的根本原因主要不是现行家庭承包制度,而是其他相关制度对农民作为公民的社会权利的压制和剥夺。任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改革的首要方向,不是改变家庭承包制,而是落实农民作为公民的社会权利的制度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