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社会治理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政府购买服务在特定的政社关系背景下产生,并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形塑着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政府购买服务为背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购买服务萌芽阶段的单向依附关系、购买服务扩大阶段的合同契约关系和购买服务制度化阶段的合作伙伴关系三个发展阶段。虽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不断改善,但目前在权责界限划分、信任关系建立、平等地位维护、合作中互动交流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为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遵照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基本思路,本报告提出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合作治理关系。
政府购买服务合作治理政社关系
丁辉侠:经济学博士,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当代资本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社会组织、领域为公共服务、反贫困和政府绩效。
李欲茹: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服务、反贫困和政府绩效。
夏梦寅: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服务与反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