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民间组织在过去的10年间保持了稳定的整体发展态势,在省级民间组织发展缓慢的同时,县级民间组织的数量取得了较快发展。省级社团和县级社团的性质结构差异较大,前者以学术性社团为主,而后者则以行业性社团为主。从行业结构来看,社会服务类和农业与农村发展类在社团数量中占比较高,而教育类则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占比接近50%;从地域分布结构来看,不同行业的民间组织在各地区的分布很不平衡。整体上看,吉林省的民间组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服务“三农”社会、建设和谐社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间组织管理部门也通过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对民间组织的发展进行了扶持和监管,但吉林省的民间组织发展也在布局结构、管理制度和内部机制等方面存在着若干制约因素。加强民间组织,尤其是农村民间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大民间组织管理的制度创新力度,是吉林省民间组织未来健康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