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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
机构: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所
个人简介: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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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研究
    出版时间: 2012年01月
    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加剧,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新型能源显得越来越重要。产业集群作为一种有效的产业组织形式,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代表。近年来,在世界光伏市场的拉动下,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每年以超过40%的速度迅猛发展。2010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的要求。江苏省已把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江苏省重点发展产业,并将扬州市作为重点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近年来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知名企业快速集聚,完整的产业链快速形成,已经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群。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在对产业集群的相关理论进行概况性总结的基础上,运用波特的“钻石模型”和SWOT分析法对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进行了实证分析,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发展扬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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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汽车产业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3年12月
    汽车工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显著特点,是规模效益明显、技术集成度非常高的行业。作为优势主导产业,扬州市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市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将达100万辆,汽车及零部件实现产值1100亿元目标。如何加快扬州市汽车产业的集聚发展,做大做实汽车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真正成为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汽车制造产业基地,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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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2017年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出版时间: 2016年12月
    2016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扬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的总体部署,聚焦聚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40.74亿元,增长9.4%。2017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推动扬州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预期2017年扬州市经济将保持在8%左右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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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2016年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出版时间: 2015年12月
    2015年以来,在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面对短期和中长期下行压力双重叠加,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54321”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67.84亿元,增长10.2%。2016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以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总平台总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推动扬州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预期扬州市经济将保持在9%左右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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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生物产业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1年01月
    近年来,全球生物产业发展迅猛,产品销售额以每年25%~30%的速度增长,成为继信息产业之后全球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各国高科技竞争的焦点。我国也高度重视生物产业发展,陆续出台了《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步伐。目前,扬州正处于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全面启动的关键时期,必须抢抓生物产业发展的有利机遇,用好用足国家产业政策,大幅度提升扬州市生物产业尤其是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层次,进一步放大产业特色和优势,更好地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经济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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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与推进对策
    出版时间: 2017年08月
    2016年江苏13个地级市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这标志着江苏地方立法格局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如何进一步制定实施性立法,确保法律、行政法规在江苏的贯彻执行,怎样拓展先行性立法,为江苏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深远的历史课题。从实践经验来看,江苏地方立法始终在坚持党的领导与确立和完善人大主导型立法、维护法制统一与突出江苏地方特色的前提之下,注重保障和促进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注重先行性法规的可操作效果、注重立法体制和立法机制的有效运行等,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努力推动江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主法治的全面进步。从推进对策来看,江苏地方立法应有效解决立法部门利益化问题,须改革现行的立法提案制度和法律草案的起草制度,增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案审议中的主导性和独立性,扩大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平衡公众观点和部门意见;须注重明确地方立法的规范性目标,精细化法规内容,避免重复立法,同时根据各地方实际需要,突出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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