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农村环境冲突的防范与治理
出版时间: 2013年05月
关于如何治理环境冲突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主要思路有面向政府的,如于建嵘认为,改变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是预防和制止发生环境污染冲突的关键所在,因为,从根源上看,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应对环境污染冲突及发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有面向公众的,如杨仁泰提出,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可以化解环境冲突;还有一些激情化的建议,如对不怕环保监察和污染处罚的企业要反复督察、穷追不舍;要动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舆论监督;要提高群众环境维权意识,使他们打消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的顾虑,挺起腰杆与环境污染行为做斗争;等等。这些建议的缺陷在于,第一,它们只能针对污染“妄为”和环保“不为”,没有触及环保“不能”。盛产芒硝的苏北B镇副镇长曹俊成曾向笔者说了这样一段话:应该说,绝大部分企业对于污染问题从内心来说并不愿意发生,他们也知道发生污染对于企业和群众关系,企业的名誉等都有不利影响,但由于工艺水平的相对落后,污染防治成本高昂等原因企业污染既很难避免也较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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