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法制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9年06月
2017年,我国在海洋立法方面取得了两项重要进展。一方面,在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修正)取消了入海排污口的行政审批制度,强调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也优化了国家对向海倾废事项的管理,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并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保证条例的有效施行。另一方面,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实施了《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和《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两部规章,规范了我国的海洋观测站点和海洋观测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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