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我国海洋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已生效,国家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本文试图在对2015年以来我国海洋立法进程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为我国海洋基本立法和海洋法治体系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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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佳玉: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