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权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璧山县为中心
出版时间: 2022年12月
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璧山县为个案,探讨乡镇政权如何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在国民政府的基层行政体系中,乡镇政权在维持社会治安方面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清剿股匪,如对有匪警时,“督率壮丁队捕拿送办”;二是侦查刑事、治安案件。乡镇政权对于日常纠纷的处理则可以分为保甲、乡镇公所、调解委员会等三个部分。本文发现,由于警察制度建设的缺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乡镇行政逐渐警察化,乡镇政权蕴含了以维护基层民众共同利益为目标,维持社会治安、协助司法、调解人民纠纷是“乡镇公所和保办公处最先要担负起来的责任”的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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