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组织升维
出版时间: 2024年03月
数字技术介入文化产业,首先引起了文化产业技术体系的革新,诱发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跃迁机制。在此基础上,重塑的技术体系又对文化产业空间体系施加了影响,即数字技术的联结、智能与分析能力使得文化产业组织形态与空间特征也发生了调整与倾覆。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在线上,完善“云、网、端”等数字基础设施,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的文化产业数字链条;在线下,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培育创新要素富集、配套功能齐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由此可见,加速智能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将为我国运筹、布局文化产业虚拟集群提供绝佳契机。综上,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也产生了组织升维的影响,即文化产业集群逐渐突破地理限制,呈现云端虚拟集聚的新趋势。本文辨析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的组织升维,分析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组织升维的外在表象与动因,检验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组织升维的形态特征与小世界性,结构了产业数字化赋能组织升维的空间,构建了文化产业数字化赋能组织升维的消费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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