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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喜春
机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个人简介:

1963年10月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公诉二处处长,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山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等。

  • 山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24)
    丁永平 闫喜春 张峻 主编 ; 李润 李鑫 赵文江 副主编 出版时间: 2024年12月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综观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结合当下实际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我国经济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部署、协调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深度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及老年社会参与支持体系,成本可负担、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一步步成为现实,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呈现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特别是随着一系列务实精准的政策措施、一项项直击要害的实招硬招落地见效,养老服务制度框架逐渐完善,兜底功能得到强化,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老年友好环境不断完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但随着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仍面临诸多挑战,系统性政策落地落细仍有迟滞,养老服务供需结构性错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城乡要素配置仍不均衡。下一步,山西需立足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化社会运行态势,聚焦老年群体的个性化、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举全省之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完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推动全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山西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 2024年山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分析及对策
    出版时间: 2024年12月
    “十四五”期间,山西与全国同步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在这一背景下,山西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稳步发展,逐步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养老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然而,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山西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须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系布局、确保供需平衡、抓好主体培育、强化示范带动,以“十个一”为着力点,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实现山西幸福老龄化发展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