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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职能,分类实施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作者:
公维才
出版日期:
2007年7月
报告页数:
48页
报告字数:
30809字
所属图书:
中国农民养老保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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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的责任是不能消除的,要么是以补贴养老保险的方式,要么是以最低生活保障的方式,来完成对农民的养老补助。前者实施在前,是主动的,后者则保障在后,是被动的。与其被动,不如变为主动,即强调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责任,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政府的使命之一就是 “保护承受力差的阶层” 。而城市农民工正是这样的阶层, 因而理应得到政府的支持与关注。而改革一系列配套制度,强化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是政府的责任。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城市农民工分类实施强化职能

作者简介:

公维才:1969年4月生,山东沂水人,法学博士,聊城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副教授。1993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文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讲授《政治经济学》、《经济学说史》和《国际贸易》等课程,并从事中国农村经济及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在《人口与经济》,《商业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20篇,并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出版著作(含合著)5部,参与省部级课题4项。

文章目录
第一节 社区养老服务保障——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的主要形式
  • 强化政府责任,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 突出社区职能,发展为老服务
第二节 完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种养农民养老的有力保障
  • 强化政府行政职责,完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 强化政府财政职责,完善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节 “第三条道路”——城市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
  • 农民工及其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歧
  • 现行“第三条道路”规定与实践
  • “第三条道路”的重新设计
  • 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配套制度
第四节 重新确立乡镇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 确立新的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 确立新的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障碍
  • 确立新的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 新的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新的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土地使用权及户籍制度改革
第五节 失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与土地换保障——失地农民养老的关键
  • 改革现行失地补偿安置制度,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土地资源
  •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土地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