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座碑刻镶嵌在长潭镇东山杨子宫内的墙壁上,分别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镇平知县王殿立,乾隆三十年镇平知县夏扶雍立。主要内容是接受乡民申诉,严禁在东山扬子宫附近山上砍柴伐木,以保护水源,利民耕作。
蕉岭县政协文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