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具有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特征,在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浪潮中成为各国公共政策领域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等国家和组织纷纷出台了围绕数据使用与保护的公共政策,系统回顾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数据治理政策的历史沿袭,归纳其数据治理的政策框架特征,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得出对中国数据治理政策的3个启示:数据治理政策应基于国家核心利益并与本国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应兼顾数据利用与保护两个方面,促进创新和治理的共同进步;应突出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标准的建设与引领作用。
公共政策国际比较数据治理数字社会建设
梁正: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创新管理、新兴技术及其治理。
吴培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新兴技术治理、公共组织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