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详情

地方政府供给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服务研究

作者:
张鸣鸣 崔红志
出版日期:
2024年1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字数:
13702字
所属图书:
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23)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负主要责任,可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设立标准规范、优化职能分工、加大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但农村人居环境长治长效涉及多级政府、多个职能部门,不同环节的管理职责单位也有所不同,因此,政府上下层级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政策目标存在不同,资金、人力、物力等投入方向、力度及时序存在差异,作用于千差万别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户个体需求,导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应加快构建政府上下层级及其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协同框架,探索跨行政区域协作,提高地方政府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的机构能力。

关键词:

地方政府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服务

作者简介:

张鸣鸣:博士,农业和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公共产品理论、“三农”理论及政策、区域经济学、城镇化、农村公共产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政策。

崔红志: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组织与制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政策、农村经济和发展等。出版多部专著,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文章目录
地方政府供给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服务现状
  • (一)管理制度方面
  • (二)标准和规范体系方面
  • (三)机构职能分工方面
  • (四)财政资金投入方面
  • (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面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上下级政府之间责任和权利不匹配
  • (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职能重叠和脱节
  • (三)地方政府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 (四)政府管理的法治手段利用不足
  • (五)政府对社会资本参与的支持和监管不够
  • (六)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
·简要结论和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