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服务是以失能失智为主要特征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的共同需求,是老残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康复过程是提高其社会参与度的过程。我国康复服务整体起步较晚,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康复服务体系,自2017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康复服务的范围和标准逐步提升。目前社区康复服务以养老和残疾人服务设施为主,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缺少针对儿童的社区康复服务。在康复服务一体化发展中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营建社区半小时康复服务圈,推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
残疾人老年人困境儿童康复服务
包路林:博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问题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治理、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城市规划、城市发展研究等。出版著作2部、在《社会福利》《城市发展研究》等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文章50余篇,主持“推进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路径研究”“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与能力提升研究”等社区治理、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类重大项目或课题近200项。代表作有《社区治理的国内外经验及启示》《养老服务社会化中社会各方的角色与职责(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力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