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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巡回法庭增强司法救济的可及性——基于对新疆阿勒泰阿拉哈克、喀拉玛盖、贾登峪三法庭的调查

作者:
肖建飞
出版日期:
2025年11月
报告页数:
16页
报告字数:
13744字
所属图书: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No.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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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并非简单复制样本经验,而需因地制宜创新法庭工作机制。新疆阿勒泰地区的阿拉哈克、喀拉玛盖、贾登峪三个法庭辖区毗邻,但面临不同区情,纠纷调审与人员配置存在一定差异,多元解纷机制也各不相同,三法庭均采用巡回办案工作模式,在增强司法救济的可及性方面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提升了公正审判、便利解纷的保障水平。人民法庭不能悬浮于基层社会之外,司法秩序与社会秩序应实现深度互嵌,公正司法、保障民生是法庭生命线,有着红色司法基因的巡回办案工作机制是维护法庭生命线的有效载体之一。考察三法庭的办案机制与办案效果,有助于拓展深化对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原则与建设目标的理解。

关键词:

巡回办案司法救济可及性人民法庭生命线秩序互嵌

作者简介:

肖建飞: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

文章目录
三法庭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
  • (一)阿拉哈克法庭辖区牧业收入的主体地位
  • (二)喀拉玛盖法庭辖区农牧结合的复合收入
  • (三)贾登峪法庭辖区牧业向旅游业收入转型
巡回办案适应生计转型期解纷需求
  • (一)草—畜—人关系重组引发纠纷变化
  • (二)巡回办案的事实中心与对错关注
  • (三)巡回办案的后续影响与社会效果
法庭人员的配备、调整与接续
  • (一)阿拉哈克法庭人员稳定与技能传承
  • (二)喀拉玛盖法庭新老庭长的工作合作
  • (三)贾登峪法庭的巡回法官与职守庭长
三法庭参与多元解纷的工作模式
  • (一)阿拉哈克的法庭主导模式
  • (二)喀拉玛盖的府庭结合模式
  • (三)贾登峪的政府主导模式
·结论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