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档案文献中保存着较多关于自然灾害发生详情和清政府对各地灾赈的案例,同时保存着新疆镇迪道转发户部、吏部向灾省开办赈捐的奏文。新疆巡抚、布政使要求各地官员和商绅对甘、陕、川、豫、湘、奉天、江浙以及两广一带举行赈捐。本文利用档案对晚清各类灾害下各省开办灾赈,在清政府的统筹和各大督抚的主持以及地方官的协助下如何度过灾难的历史背景进行初步梳理。一是分析国家在财政困难之际,各督抚如何动员官员和社会力量参与赈捐。二是从档案文献中挖掘国内各民族相互协助、共同恢复家园等鲜活历史。
新疆晚清赈捐
阿利亚·艾尼瓦尔: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