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在对农民乡村社会的研究中基本上是以村落聚落作为研究单位,出版了大批民族志式的村落研究论著。有关的文献相当多,如对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亚洲的印度、东南亚国家和中国,东欧和南欧国家的村落民族志调查比较集中。随着对农民社会研究的深入,人们不再满足于这种孤立的民族志式的研究,而开始从单个村落透视村落与周边村落的关系、村落与更大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关系。如施坚雅从集市来透视整个乡村社会,提出“标准集市”为村落与国家的联结点;施坚雅指出:“研究中国的人类学著作,由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如果可以说农民是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中,那么这个社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见施坚雅著,史建云、徐秀丽译,虞和平校《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第40页。弗里德曼提出宗族研究的框架来透视南方乡村社会,一批学者在台湾乡村社会的研究中与弗里德曼的理论抗争,并发展出以信仰和祭祀为主线分析乡村社会的区域性整合的框架。笔者在结论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讨论,此不多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