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离婚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的立法,已经从开始仅仅关注男女形式上的平等的阶段过渡到目前对妇女加以特殊保护的阶段,但这种“照顾弱者的方法”并没有挑战传统的社会性别关系。已经制定的法律仅仅是强化和复制了原有的社会性别关系,很难达到性别平等的效果,因此需要运用社会性别的视角对涉及离婚妇女财产权益的法律政策进行分析,考察其对离异妇女财产权利的客观影响以及是否有利于促进离异女性和男性在权利、责任和机遇方面的平等。目前中国法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制度主要由共同财产分割、家务劳动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和经济困难帮助几个制度组成,本文将选取集中反映社会性别视角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学者观点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