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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混乱”与法律人类学进路

作者:
朱晓阳
出版日期:
2016年8月
报告页数:
22页
报告字数:
26557字
所属图书:
地势与政治:社会文化人类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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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半个多世纪以来,“语言混乱”一直困扰着部分知识分子。这种困扰是因为舶来的“实证科学”(如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教条(如传统实证主义)与“在地”的信念和知识之间无法“视野融合”引起的。为解决这一困扰,可以以当代(特别是经验主义传统知识论)的整体论哲学观察和解释中国社会的规范秩序或者“法”。以这一新整体观为原则,不但可以解释和理解当代中国“法”的实践意义或“真”,而且可以为当代法律建构带来知识论注视的“转向”,即从纠缠于实证(分析)法学/自然法学、现代司法论/本土资源论等的虚假对立中脱出,转向注视法律与价值的(法律理论层面的)整体性和(司法层面的)实践性的关联。在具体的方法论策略上,可以用整体论界说法律人类学的传统方法论——延伸个案方法和栖居进路——来阐释实践案例。

关键词:

法律人类学整体论实证科学语言混乱

作者简介:

朱晓阳:0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78~1982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3~1995年就读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学专业,获研究生文凭;1996~2000年在澳大利亚悉尼麦格理大学学习,获人类学专业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政治/法律人类学、影视人类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等方面的研究。先后出版《小村故事:罪过与惩罚(1931~1997)》《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2003~2009)》《面向“法律的语言混乱”——从社会与文化人类学视角》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和Positions:Asia Critique等学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文章目录
·面向语言混乱 费孝通和格尔茨
·法律“事实”与规范问题 整体论之必要
·整体论与社会科学的传统摆荡
·整体论的方法策略和案例